驾驶培训该走向何方
[size=2]一、目前的驾驶技能培训考试制度是徒劳的[/size][size=2] 我国的驾驶技能培训考试制度与我国的教育大气候相似。我国教育界近几年来一直倡导“素质教育”,到目前为止“应试教育”仍经久不衰;我国每年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据官方统计目前每年死于交通事故达10万余人(据联合国统计每年达20余万人,笔者认为联合国统计基本符合事实,因为实际上事故虚报现象很多),其中因机动车驾驶员素质问题引发的责任事故占92.7%。如果继续下去“殃及城池”已在所难免,所以2005年国家提出了《驾驶员素质教育大纲》并开始实施。实施后的今天如何呢?与原来一样,不一样的是管理部门多了,多了一个婆婆。[/size]
[size=2]二、形式上严格缜密,实质上漏洞多多[/size]
[size=2] 1.驾驶培训管理 2004年5月日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提出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员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或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凡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必须与所办驾驶培训学校或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彻底脱钩,在驾校任职、兼职或参与经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彻底退出。符合JT/T433《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颁发驾驶培训许可证。但有些政府部门仍然参与或变相参与驾校。2005年8月7日,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3名矿工死亡。调查处理工作已结束后,共22人受党纪政纪处分,4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日报》 2005年10月01日第六版)有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股入股已经有着很惨痛的教训。同样是事故,而且在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当中,道路交通事故已经占到80%以上,但有些政府部门仍然参与驾校,不知道有些政府部门是不知道还是明知故犯?根据笔者调查和了解,全国基本一样。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6月5日《特殊的驾校》披露的只是冰山一角,有些更严重的事情根本没有触及。长期以来,由于驾校的兴盛(每年我国车辆15%比例增加,我国千人拥有汽车大约为24辆,但是远低于全世界平均千人120辆汽车的水平),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人员,或明或暗地以参股或入鼓的形式与驾校形成了难以割舍、根深蒂固的关系。他们在驾驶培训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时候,他们以各种名目、各种办法蒙混过关,再加之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使政府有关部门参与驾校的势头有增无减。[/size] :@ :$ :D 牛 顶了 我顶我顶我顶顶 呵呵~ :P :@ ;P :o 绝对顶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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